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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力公司美國貸款購器材

臺灣電力公司總經理{#劉晉鈺#}簽呈台灣自收復後所有供電設備之修理均利用日本時代殘留之庫存器材及局部炸損之機件因陋就簡現雖發電能力增加而輸電配電售電設備則缺少甚多致有電而不能利用為購置前項器材經職與美國米德蘭信託公司洽妥借款二百萬元並擬妥合約草案請轉函中國銀行准予擔保經轉電中央銀行以已通知該信託公司與台灣電力公司遵照商妥結匯條件辦理請轉知中國銀行准予保證另向中國銀行作承還保證並以所購全部器材為擔保品再由會於每次結付應償到期本息前二日將所需國幣撥存該行以便結匯惟後劉晉鈺再呈報因米德蘭信託公司要求擔保品中國銀行不能接受經改向美國西屋國際電器公司商借並商訂合約請准予簽訂並仍由鈞會保證附台灣電力系統圖、Combined Power Duration curve of Existing Hydro Electric Station in Western Taiwan Power System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08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臺北;臺灣-嘉義;臺灣-新竹;加拿大-渥太華;美國-紐約;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外匯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吳長賦;孫越崎;張公權;惲震;翁文灝;陳中熙;陳良輔;黃煇;劉晉鈺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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