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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委員會煤業組有關貴州煤礦公司借款經費押透等案

煤業組因貴州煤礦公司電稱前向中央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借款已陸續攤還於三十六年元月十六日到期即可全部償清擬請函商三行仍按前透押原額另立新約以資週轉而該公司前向三行借款事該組無案可稽可否照辦請財務處查復經復以似可復由該公司自行按原額洽訂由本會代為保證,煤業組為需款迫切請將所有揚子公司墊款於該公司結束費內扣還經復以自應遵辦惟以資源委員會南京工貸頭寸甚缺茲附中國銀行支票請轉寄該公司收帳以資清結,煤業組為關於附單所列美第二及第四兩項貸款動支情形雖係以前經辦但以購到器材僅限金屬礦用品業經金屬礦業組呈准撥交金屬礦業管理處電請財務處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06
  • 相關地點
    南京;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潘銘新;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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