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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總局暨所屬單位借款及購料等經費案

煤礦總局函前向材料處洽購之文具全部價款共計二九六○餘萬元擬請如數撥交材料供應事務所並由該局核定開辦費內扣抵經函覆該款業經如數作為該事務所繳會款轉帳墊付該局開辦費之用並請查照另東北各煤礦三十六年一月份急需經費業經財務處核定配撥惟該局以匯率甚高經分電洽詢各礦後撫順北票兩礦通知囑由該局代領在滬採購急需器材阜新西安兩礦則暫不需款故請將一月份擬撥撫順北票之經費迅撥交該局代領以便統籌購料又關於平桂礦務局墊借前贛西煤礦礦長{#何銘#}赴調旅費五五萬元一案擬在贛西煤礦局三十六年應領經費項下扣還並請轉撥平桂礦務局歸墊至北票煤礦近因運輸不暢產品銷產銳減致流動金缺乏目前急需薪工及少數購料款一事擬請設法提前撥給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11
  • 相關地點
    熱河-北票;遼寧-撫順;西安;熱河-阜新;上海;南京;張伯顏;山西-大同;遼寧-本溪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許本純;徐厚孚;祝福康;何銘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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