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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電廠償還借款等案

廣州電廠電為應繳保險費經由交通銀行匯上至應補產物價值清單容俟接收資產估價手續辦妥後當即補奉及電因預付煤款需費週轉為數甚鉅該項借款實無力如期償還正呈請本會懇准予緩期歸還俟奉核定後再將合約簽回又函為結欠交通銀行廣州分行三十五年度工貸借款迄未滿額嗣後當照合約按月遞減透支款數以資如期清償本金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31
  • 相關地點
    廣州;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王舜緒;郭楠;馮偉;吳兆洪;葉家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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