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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煤礦局匯解應繳保費及撥借流動金等案

明良煤礦局電覆本局應繳保費業由中國銀行匯解,明良煤礦局電告民國三十四年工貸款已償清,資源委員會電明良煤礦局奉准撥借流動金三億元已交由中國銀行匯發,明良煤礦局電補報三十六年七及十一月份流動金缺報數,明良煤礦局函告結欠中國銀行三十五年度工貸款二億元已依約如期償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1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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