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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工器材廠上海分廠歸還工貸

資源委員會財務處電中央電工器材廠上海分廠查該廠與本處訂借流動金一億五千萬元暨八千萬元兩案三十六年一月份應還本會共計三千八百七十五萬元請依照約定提還上海中國銀行本會四二八二帳戶並請檢附送金單送處以憑收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15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季樹農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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