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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器公司經費及工貸等案

中央機器公司為天津機器廠前請在三十六年度經費抵押借款充轉工貸項下逕撥四億元惟該廠目前在滬需款甚急電請提前撥發並開具上海或南京支票交保險事務所代為撥匯及資源委員會財務處電覆撥津廠四億元囑開京滬支票因原案未奉核定無從遵辦,中央機器廠為財務處與前天津製車廠所訂一億五千萬元借款合約滿期而目前無力籌還本金電請將借約註銷該款繼續使用以應需要及財務處同意借款暫緩收回惟三十六年度工貸案成立後仍應就該公司自訂借款部分內繳還本息,財務處開具三十六年度三至五月及九至十一月份經費暨公司流動金支票電知中央機器公司查收,中央機器公司開列八至十一月外匯結購報告表電請查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04
  • 相關地點
    上海;天津;瀋陽;美國-紐約;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季樹農;李方華;陳以剛;吳敬德;雷天覺;歐陽宜康;惲震;朱邁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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