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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明煤礦公司人事費用及貸款利息案

{#譚錫疇#}函為宣明煤礦公司遣散費如已批准請請速予撥發俾便著手遣散免再繼續支付薪津並經電復已簽開支票即可由重慶匯撥,資源委員會電宣明煤礦公司查生產局築路貸款截至十二月底應付利息已代為償還,宣明煤礦公司呈遵令填列代墊聽調員工薪津旅什表請鑑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11
  • 相關地點
    雲南-宣威;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譚錫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7/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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