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大同煤礦整理籌辦委員會撥借經費案

{#謝樹英#}電{#吳兆洪#}{#許粹士#}為積極整理地面井下工程以便復工復工經費估計至少需八億元經復三十五年度預算大部份已核定分配極感支絀貴處復工經費可否以六億元為限仍祈編具計畫概算以便呈核另將公司法工本郵寄費改購郵票代款函奉,{#柴九思#}電{#錢昌照#}以五月至八月份薪津仍由南京大會支領懇准由小兒{#柴亮#}在京先行領取以濟眉急經財務處復以臺端奉調赴山西協助接收大同煤礦薪津應向何處支領已由人事處電詢謝樹英俟得復後再行核辦,大同煤礦整理籌辦委員會電復匯款一億五千萬元到平已與央行洽妥如數於國庫開立存戶又本會已於十二月十六日遷地辦公,財務處電大同煤礦整理籌辦委員會撥發員工遣散費希查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10
  • 相關地點
    山西-大同;山西-太原;北平;南京;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王翼臣;謝樹英;吳兆洪;許粹士;柴九思;錢昌照;柴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3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