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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電廠經費領款書及還款等案

財務處電漢中電廠以撥還褒城酒精廠五百萬元係何性質再三十三年及三十四年工貸各尚欠若干經漢中電廠復以褒廠五百萬元係發電總處臨時洽借並尚欠三十三年及三十四年工貸一千五百萬元,漢中電廠呈領款書又本廠三十三年交行工貸款已照約於十月八日將本息如數還清,財務處電復漢中電廠及漢中電廠工程處該廠處建款前與工程處及廠併計餘款僅二十七萬元請查收核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2/09
  • 相關地點
    陝西-褒城;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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