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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糖業公司貸款轉貼現案

臺灣辦事處{#楊清#}為臺灣銀行已將該行對本會各事業借款轉向中央銀行照款額七成要求轉抵押以備週轉惟中央銀行僅允撥借固定數額不願抵押影響本會在臺各事業資金週轉請代商財政部或中央銀行促成抵押辦法經中央銀行願用定貨預付國幣辦法並已商妥由臺灣糖業公司外銷十萬噸砂糖作價匯臺應用,臺灣糖業有限公司三十七年下半年度生產資金尚感不敷擬由臺灣銀行轉向中央銀行辦理轉貼現借款經各方商洽現已開始試辦特開承兌支票三紙期能提先支用擬請臺灣辦事處擔任保證人附貼現申請書經該處電復已暫予擔保並由中央銀行同意轉貼現但因辦理手續不合尚未成功經該處數度接洽{#魏道明#}及財政廳始允撥借七億五千萬元,資源委員會為控制轉貼現款額以免過度提用法幣影響協議令今後各單位向臺灣銀行借款應提出借款說明書計畫呈會核定始得辦理檢發臺灣國營及國省合營工礦事業貸款轉貼現協議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8/04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周茂柏;嚴家淦;孫越崎;沈鎮南;翁文灝;楊清;魏道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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