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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力公司借款擔保案(三)

台灣電力公司電呈該公司前向中央信託局以貼現方式借得台幣十億元之款項於三十八年一月十五日到期惟該公司資金目前週轉仍感困難尚需繼續借用復與該局商妥轉期續借一個月現請准予繼續擔保以便辦理另電送該公司與工商銀行洽妥開立透支戶合約並請准予蓋章保證以便辦理經核示准予備案又該公司為購買石炭及器材復與台灣銀行洽妥借款三十億元且以六個月為期訂立定期質押放款借據現請簽章予以保證以便辦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1/1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12/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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