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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銅礦務局借貸案(一)

臺灣金銅礦務局為資金短絀需款急迫經洽妥臺灣銀行同意以所產粗銅押借台幣五千萬元以半個月為期檢同借據電請台灣辦事處惠予保證,臺灣金銅礦務局為資金短絀經洽妥臺灣銀行同意以所產電銅一百五十噸押借台幣一億元以三個月為期電請台灣辦事處惠予保證經指示准予備案,臺灣金銅礦務局需款週轉經商妥台灣銀行以所產電銅一百五十噸借貸台幣三億元以三個月為期自三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至三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止於到期日如數償還檢附質押借據由資源委員會台灣辦事處擔保,臺灣金銅礦務局電送三十七年十月份及十一月份自籌借款動態調查表請予查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27
  • 相關地點
    南京;臺北;臺灣-基隆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施家福;許邦友;錢昌照;楊清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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