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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機械公司借貸案(一)

臺灣機械有限公司電臺灣辦事處前向中央信訰局臺灣分局訂借活存質押透支之契約到期茲經洽妥轉期三個月另換新約及因生產需要經洽妥該局再增貸臺幣五千萬元在原合約之後加訂附約其他條款照原約遵守又商得臺灣銀行同意允予抵借三億元暫以六個月為歸還請該處代為擔保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6/12
  • 相關地點
    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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