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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各事業單位分攤高雄市五甲橋建款案

高雄市政府為修復通達後壁林糖廠之五甲橋需工程費一九六○○○○○元殊非一二單位所能負擔電請援照前開運橋修復辦法慨助鉅款以速收成效,台灣水泥公司電告應攤興修高雄五甲橋工程費一五○○○○○元已如數逕送糖業公司,後壁林糖廠電告五甲橋修築工程捐款補助一案已分別攤請資源委員會所屬各單位捐助由糖業公司集中匯撥興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17
  • 相關地點
    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謝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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