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臺灣省國稅徵收前經訂定臺灣省徵收國稅暫行辦法各種直接稅在在臺灣省內暫由臺灣省一法規徵爭職員所得稅應由該省依法徵收,國防最高委員會法制財政經濟三專門委員會省議報告請採用監察院建議公教人員薪給報酬之所得稅特許自所得稅法正公布之日起仍照原支薪俸額課征仰遵照,臺北市稅務稽徵所電三十五年一月至十一月份第三種薪給報酬所得稅未依照規定手續姐庫至所得額報告與清單亦未填送請查照迅辦,臺灣肥料有限公司電為臺灣省幣制特殊關於薪給報酬所得稅應如何課稅予何時扣繳請商詢省府規定統一辦法或規定臺幣起徵稅額及鋼鐵事業管理委員會臺灣營運處電因幣制不同關於薪資所得稅應如何課征請請查照示復,財政部呈查修正所得稅法耶公佈施行公教軍警人員薪資所得稅應自同日起按其全部薪津依法徵收請各機關遵照以利進行等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