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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紙業公司臺南廠營業稅滯納罰鍰繳納案

臺灣紙業有限公司為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催繳臺南廠等處滯納營業稅罰鍰據臺南等廠呈報以所在稅捐稽徵機關就地征收營業稅款並課滯納罰鍰惟各廠均屬製造部門對外並無直接營業行為擬請所有產品統由公司彙繳並豁免各廠罰鍰經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指示因前年度係沿用日領時代之營業稅令所有各工廠應納之營業稅仍應就地繳納不能由總公司彙繳故該廠應納之罰鍰仍應照章繳納至三十六年度起按中央稅法實施該項解釋自不適用於以前年度故未便豁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8/12
  • 相關地點
    臺灣-嘉義;臺灣-臺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尤德禧;謝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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