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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遷臺五廠經建費暫借各單位案

資源委員會台灣辦事處電中國油輪公司前撥借該公司週轉金五億元一案業由該公司派員具領現請將正式收據寄處存查經電覆,新竹煤礦局電該局前向大會撥借之十億元除已由煤業總局代還一部分外餘數現由台灣造船公司於提用該局生鐵作價歸還並請於核結後將前開抵存支票擲還,台灣紙業公司電該公司前承大會撥借無線電有限公司等遷移經費項下之五億元及台灣肥料公司承借轉撥該公司應用之五億元因該公司所冀台灣銀行新借款未能及時辦妥等情擬請代為轉函無線電公司等改以金圓在滬折算歸還如該公司等暫不需用仍願保存台幣即請准予展期一個月期滿再行歸還,台灣鋁業公司電該公司項下暫借款五億元暨台灣水泥公司項下讓與該公司支用五億元現因該公司在滬出售貨款無法匯台擬請准予在滬以金圓按歸還日比率折合台幣歸還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1/15
  • 相關地點
    南京;上海;高雄;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楊清;吳兆洪;馬師亮;王炳南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5/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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