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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辦事處出差旅費調整

臺灣辦事處呈報第十八次聯席會議議決出差旅費支給標準案按照行政長官公署之規定辦理如因特殊情形在不超過百分之三十以內者准予實報實銷請鑑核備案經復以准予備案並轉知各單位遵照,行政院發國內出差每日膳宿雜費分區支給數額表調整增加之數在各機關原經費預算內勻支經復以台灣各省物價繼續上漲請增加出差旅費,行政院為出差香港九龍旅費支給標準施行已久近來物價上漲不敷應用調整出差旅費請遵辦,行政院為現行國內出差旅費支給數額已不適用頒發出差旅費規則,資源委員會為秋季各學校即將開學職員子女學費補助事宜應仍照會頒子女學費補助辦法之各項規定辦理請遵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12
  • 相關地點
    廣州;臺北;南京;九龍;香港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錢昌照;楊守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9/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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