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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廠遷建委員會實習生旅費援用出差旅費規定等案

鋼鐵廠遷建委員會呈俟後添用實習員與練習生其來會旅費可否援用修正國內出差旅費規則第一條赴任由各機關補助舟車費規定辦理請解釋示遵並經行政院令准予照辦應仍在各機關經費項下勻支,鋼鐵廠遷建委員會呈據煤鐵兩礦聯絡鐵路工程處測量隊{#吳克學#}簽請發給調用員司眷屬遷移旅費聲訴理由四點經查所稱不無理由惟限於規定未便擅擬請示遵並經令應依照修正國內出差旅費規則之規定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25
  • 相關地點
    四川-樂山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楊繼曾;翁文灝;史政;張運泰;李仲強;吳克學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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