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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礦務局凌曉天楊振古及李方城請領旅費案

平桂礦務局局長{#李方城#}致{#翁文灝#}{#錢昌照#}函前赴渝述職並中途在桂林與各方接洽公務支用舟車費膳宿費雜費等均係樽節開支惟各地生活程度太高倘依規定每日限支二十元實難敷用職公私參半宴客之資已不擬報銷又暫支公款以私人僅餘資財補入虧累仍有不敷擬於此後薪津逐漸彌補上述所支舟車膳宿雜支等費若再限支二十元則所虧更鉅請俯允特准報銷經復以斟酌實際故可特別通融惟審計機關將來難免不有駁剔之處仍請考慮支報,平桂礦務局電請撥付{#凌曉天#}{#楊振古#}由渝赴桂旅費四千元經復以已由本會礦業處先行墊借茲准在該局前次溢繳員工福利事業基金內撥交該處領回歸墊,會計處長{#張峻#}簽呈平桂礦務局會計課主任{#呂福華#}押運單據到會待款支付短途運費請暫為墊撥二萬元濟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28
  • 相關地點
    廣西-桂林;貴州-貴陽;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翁文灝;錢昌照;李方城;凌曉天;楊振古;張峻;呂福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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