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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陽酒精廠請豁免廠地賦稅案

簡陽酒精廠為收購廠地呈該廠既係國營依法應予免稅過契並豁免糧賦除函知簡陽縣田賦管理外並請轉呈經濟部咨請財政部令行四川省田賦管理處予以免稅過契及豁免糧賦並附地畝簡圖賣契抄稿與各戶撥糧表經指示業經函催四川省田賦管理處從速核辦又關於簡陽縣田賦管理處通知該廠繳納征榖及購榖一事應否照數繳納經指示應暫緩繳納,經濟部令關於簡陽酒精廠請免賦稅及咸陽酒精廠請豁免寶雞輕油廠軍公各糧兩案經財政部函覆該兩廠雖為國營事業惟每年均有收益田賦一項自可在營利收入內開支依照規定未便准免軍公各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06
  • 相關地點
    四川-簡陽;陜西-咸陽;四川-寶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金貴湜;錢昌照;張羣;王錫圭;石體元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3/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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