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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酒精廠請免寶雞輕油提煉廠軍公各糧案

資源委員會指令咸陽酒精廠為前請轉咨財政部豁免寶雞輕油提煉廠軍公各糧案經呈經濟部鑑核轉咨財政部後與簡陽酒精廠請免田賦案併案令准仰即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0
  • 相關地點
    陜西-咸陽;陜西-寶雞;四川-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曹麗順;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1/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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