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中酒精廠請退還保證金及補稅放行案

資中酒精廠為酒精業遴委員會瀘縣配購代運之土酒十一萬斤因酒商所繳花照不符被內江稅務扣留與資內辦事處所購土酒十萬斤因花照全無遭資中稅務局分局查封查明未貼印花係瀘縣習慣避免磨損不易辨識額不足部分已令補繳並由酒商墊繳保證金呈請准予放行及發還繳存之保證金經核示花票不足或握花不貼遭扣留致生產停滯引發糾紛本會名譽亦受損令該廠嗣後應遵照貼花規章辦理如再有相同情形即予經辦人員嚴重懲罰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1/15
  • 相關地點
    四川-富順;四川-瀘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張季熙;翁文灝;錢昌照;劉希夷;吳志卿;趙煦雍;錢偉緒;陸寶愈;馬季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1/2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