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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陽酒精廠請發還押金及補發運輸護照案

簡陽酒精廠為由渝裝運自用器材返廠且已自運務處領到器材內地運輸護照惟又臨時購買汽車配件及洋釘未及列入報關清單致途經青木關時遭海關扣留經商准繳納押金一萬元限期辦妥免稅手續後仍予退還遂附呈請予免稅器材清單呈請逕函財政部稅務署令飭青木關海關發還押金並請補發器材內地運輸護照以資證明,財政部關務署電稱簡陽酒精廠新購之汽車配件及洋釘白漆非資源委員會及廠礦間調撥之器材應照章繳納戰時消費稅歉難轉飭退回押款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4
  • 相關地點
    四川-簡陽;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金貴湜;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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