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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電廠補報營利所得及過分利得稅案

貴陽市稅務徵收局函請貴陽電廠補報三十二年以前各年營利所得及過分利得稅查該廠係官商合辦事業照三十二年二月十七日國府公佈之所得稅法與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法凡官商合辦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法應徵收所得稅其利得超過資本額百分之二十者並加徵過分利得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09
  • 相關地點
    貴州-貴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張峻;曹麗順;翁文灝;錢昌照;韓德舉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4/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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