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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礦公司於繳納礦產稅外再課所得利得稅放行案

鎢業管理處廣東分處呈報義昌公司解運鎢砂至韶抵河西時遭直接稅粵北分局截留要求繳營業所得稅與所得稅保證書始准放行及廣東直接稅局亦稱鎢砂可免徵營業稅但所得稅部分仍應照章課稅並要求該商至粵北分局申請發給往商證而俟年終結算再行照章課稅等惟礦商公司不同一般商人任意操縱市面利益且收價售價均受統制管理所限獲利已微薄如於礦產稅外加徵所得稅則該礦商負擔增加恐影響生產經指示礦商繳納礦產稅後並無免納所得營利稅之規定應飭該礦商照直接稅局之要求辦理以免影響運輸礦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15
  • 相關地點
    重慶;廣東-韶關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沈次江;黃博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6/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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