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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水泥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函報華新水泥公司向中國與交通兩銀行借款三十億元已於九月一日簽訂合約且該項合約係由本會簽署為承還保證人並檢同合約副本一份經電覆所送合約副本經已照收存執又函告為本會擔保華新水泥公司向該行及交通銀行敘做押透六十億元案前經將所訂合約副本函送存證在卷茲將該項借款押品清單二份隨函補奉即希查收黏附前送合約副本存證經函覆已將押品清單存附合約副本備查另華新水泥公司電告前向漢口中國及交通兩銀行先後訂借質押透支三十億及六十億均蒙本會擔任承還保證人茲經該公司於三十七年十月九日將所有借款共計九十億元如數清償並將本會對該項借款之保證責任同時解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30
  • 相關地點
    上海;湖北-漢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王濤;翁文灝;孫祖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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