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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電廠向銀行透支借款案

資源委員會分函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青島電廠購運燃料及業務支出需款請各貸放該廠流動資金一億元以一年為期本會負責保證承還經該兩行轉報四聯總處決議准予照借及青島電廠專門委員{#徐一貫#}呈送向中交兩行洽訂透支合約副本並請賜發承還保證人證明書另中交兩行青島分行會函奉總管理處指示青島電廠透支二億元原約所訂利率二分六厘殊嫌太低囑洽商酌增並增改合約第五條文字經轉函該廠商將利率增為月息三分復以仍請維持原約利率茲抄附已增改合約條文及敝兩行與該廠往返函如荷同意請惠函證明,青島電廠{#盧鉞章#}電報預備煤五千噸頃已到青須即付上海區燃料管理委員會六十億元已洽妥交通銀行透借請致函四聯總處准予照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27
  • 相關地點
    上海;河北-秦皇島;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朱慧民;楊公兆;翁文灝;錢昌照;陳中熙;徐一貫;盧鉞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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