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電化冶煉廠貸款案

電化冶煉廠為庫存奇絀而各分廠急需購辦器材原料無款應付呈請撥貸三四百萬元以應急需俟工貸款奉撥時扣還經指示准予借撥二百萬元俟交通銀行借款成立補具借款單,電化冶煉廠為三十二年度向交通銀行重慶分行訂借三千萬元依約應自訂約第七個月自第九個月按月攤還四百萬元第十個月至第十二個月按月攤還六百萬元現屆第一次攤還之期呈請核示是否可在本年度貸款內扣還經指示本會借款額包括應還轉貸款係指扣還本會統借再轉貸各廠之款該廠自訂工貸自應按照合約分月攤還,電化冶煉廠為煉鋼平爐需用生鐵原料向東原實業公司洽購生鐵現貨一百公噸與期貨二百公噸因本廠資金拮据蒙戰時生產局允貸五千萬元惟需資源委員會擔保方能生效特檢附貸款合約呈請賜蓋印章經指示准予署保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03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葉渚沛;錢昌照;孫景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0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