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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電氣公司衡陽電廠向銀行透支借款案

湖南電氣公司為裝置新機工程與衡陽交通銀行貸款貼現二億元呈請資源委員會為該項借款保證人經核示准予照辦及交通銀行總管理處為湖南電力公司擬請透支四億元購置煙煤其中兩億元償還前項借款呈請核示此透支是否必要經指示因已追加該公司經費二十億元故請予免借,湖南電氣公司衡陽電廠為購煤需款孔急與四銀行聯合總處衡陽支處洽商由中國交通兩銀行透支十五億元以營業收入作抵呈請資源委員會代為擔保經核示准予擔保,湖南電氣公司為資源委員會訓令衡陽電廠向交通銀行借款四憶元尚未奉還前不得借債呈報現值冬季水涸運輸艱難為免燃料匱竭確需透借十五億元備購煤礦惟本公司財政經費困難呈請核示應如何辦理經指示已函中國交通兩銀行照借十五億元並願為擔保惟奉到款項後應儘先歸還四億元借款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26
  • 相關地點
    湖南-衡陽;湖南-長沙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季炳奎;翁文灝;張其學;楊以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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