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銻業管理處向中國銀行透支借款案(二)

銻業管理處為去年與中國銀行所訂之透支合約已滿期於三十一年四月份起續訂五百萬元新約呈送透支新約指示准予備案外此借款由資源委員會擔保及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為現值存款增息之際函告將調高此項借款月息與合約第三條出口地點確定後再行酌修第七條應改為甲方在零陵新化及武圖之堆棧,銻業管理處為所屬銻品製造廠因業務拓展需用鉅款週轉金以該廠全部設備抵押與中國銀行洽商單獨訂立合同透支一百萬元呈請轉函中國銀行總管理處負責保證以刺週轉經指示因目前湘省戰爭擴大該處正謀疏運該項款未必能簽約履行,銻業管理處為銻品製造廠遷廠至長沙呈送銻品製造廠永久計畫書概算書呈請轉呈行政院賜予核准向中國銀行透支兩億元經核示准向四銀行聯合辦事處商洽借款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25
  • 相關地點
    湖南-零陵;湖南-長沙;湖南-新化;湖南-武圖;貴州-獨山;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李毓堯;翁文灝;錢昌照;曾省齋;劉基磐;孫越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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