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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水泥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遼寧水泥公司因三十五年創業費四千萬迄未領到而應付款項甚鉅遂與瀋陽交通銀行商定透支流通券三千萬元限期三個月於三十六年三月十六日到期並檢送合約呈核及資源委員會令飭准予備案嗣後對外借款應事先呈報核定,瀋陽中國銀行通知准借遼寧水泥公司流通券五千萬元期限三個月於三十六年五月十八日到期以該公司本溪遼陽兩廠成品按成本七折作押由資源委員會擔任保證人,遼寧水泥公司向瀋陽交通銀行承作水泥五百噸自天津至青島押匯流通券一億二千萬元及向瀋陽中國銀行承作水泥二千噸自天津至上海押匯流通券四億八千萬元並呈送押匯利率期限清單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21
  • 相關地點
    瀋陽;遼寧-本溪;遼寧-遼陽;上海;河北-唐山;天津;青島;南京;遼寧-葫蘆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郁國城;錢昌照;錢啟元;謝樹英;翁文灝;吳兆洪;田鴻謙;趙恩綸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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