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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電廠請增加貸款案

江西電工廠電工礦貨款案該廠向中國銀行訂借五十萬元月底可簽訂支用惟尚需增借二百萬元方敷應用經會覆電工礦貸款訂借額度業經協定不能增加,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函請撥還江西電工廠結至三十五年十二月底欠款本息經會覆函以該廠已移由江西省電訊總隊接辦所有積欠各款請逕洽江西省府催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11
  • 相關地點
    江西-泰和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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