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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電廠向各銀行透支借款案

漢中電廠電為新廠運費建築費等需款孔殷擬以該廠現有機器作抵向交通銀行押借六十萬元,漢中電廠呈因奉令新廠應仍設原廠內已無需借款經洽交行前議透支款作罷,漢中電廠呈以燃料告罄急款搜購擬向銀行抵押借款三十萬元為限俟流動金撥下即還,漢中電廠呈為購存燃料向交行抵押透支國幣五十萬元及經展期後清償結案等,漢中電廠呈為中原戰事變動南鄭機關人口俱增兩部機器同時供電而費用不敷經向陝省銀行押借國幣三百萬元及展期案,漢中電廠呈為水力發電廠工程處及本廠需款向漢中交通銀行借到一千萬元經會覆令該廠未經呈准借款彌補虧損殊有不合應詳報現有借款及償還情形嗣後不得擅自舉債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0/05
  • 相關地點
    昆明南鄭褒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林培深;蔡增杰;顧文魁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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