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各特礦管理處局與銀行商定透支借款案

金屬礦業管理處函為各區特種礦產管理處極須洽商國家銀行恢復透支借款茲按照各處每月實需費用編具擬向銀行透支款項數額表請代為商定透支辦法,資源委員會電第一第二地區特種礦產管理局及金屬礦業管理處為特種礦產貸款已洽准四行聯合辦事處增借仰洽原承貸銀行續訂透約,第二礦產管理處電為增透一案已向長沙中央銀行負責人面洽據稱尚未奉到上令增額透約佔南洽訂及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函各特礦處增借透支一案已憑四聯總處轉知,{#吳兆洪#}呈特種礦產銀行透支原額不敷週轉擬在洽四聯總處增借理合列表請核示並經四聯總處電准增貸收購資金,四銀行聯合辦事處函將舉行預備會議討論特種礦產出口事業申請增加貸款一案請撥冗參加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9
  • 相關地點
    南京;湖南-長沙;江西-贛州;廣西-桂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劉基磐;劉昌景;劉興亞;馬克強;孫越崎;翁文灝;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0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