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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礦業部分工貸及流動金借款案

資源委員會電永邵煤礦局贛西煤礦局湘永煤礦公司湘江礦業公司查本會本年向四聯總處工貸借款案內列永邵煤礦局透借額自訂二億元係由交通銀行承借可即向長沙分行先支一億餘俟訂約即可支用所請另向中國銀行洽借一節應從緩議又贛西煤礦局透借額自訂三億元該局已向中國銀行洽借二億二千萬其餘八千萬可洽中行先行支用所請增借二億八千萬一節應從緩議另湘永煤礦公司及湘江礦業公司所請向中國銀行增借一億暨五千萬元如該行允在工貸案外另借本會可代為保證請逕向該行商洽,平桂礦務局呈報以資源委員會三十五年度流動資金借款案業經與中國交通兩行洽定總協議書茲遵照分別與桂林中國交通兩行洽訂合約各借貸一億元謹將前與交通銀行訂立借款一億之合約廢止檢呈新舊合約請鑑核備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23
  • 相關地點
    湖南-長沙;漢口;湖南-永興;廣西-桂林;廣西-賀縣;江西-萍鄉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許本純;錢昌照;陶勳;湯子珍;王野白;吳方樓;黃昶芳;季樹農;王鎮;翁文灝;朱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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