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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所屬單位事業機關三十四年度工貸借款案(二)

資源委員會昆明辦事處電報已向昆明中國銀行開立統借工貸帳戶並先支用再補訂手續惟限印鑑憑會令始得支付另明良煤礦公司在曲透支及本會在昆各行局貸款戶透支超出之限額請准由前項新工貸帳戶內撥還,重慶耐火材料廠與中央電瓷製造廠呈送三十四年度工貸借款擔保品保險費另四川油礦探勘處呈送三十四年工貸借款書,滇北礦務局向四聯總處增借三十四年工貸並擬與會澤中國銀行洽訂該合約後悉數歸還墊借之流動金惟因三十五年一月二月份創業經費尚未撥到而暫挪用該款以資維持請准俟三十五年一月二月份經費撥到後再全數繳還流動金墊款,運務處因經濟困難呈請於鈞會往來帳中代為償付三十四年工貸統借款三十四年度第四期利息另川康銅鉛鋅礦務局三十三年三十四年度工貸截至三十五年三月底止之本息及三十五年四月五月份津貼已由會代付予中國銀行重慶分行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21
  • 相關地點
    南京;雲南-昆明;重慶;雲南-會澤;貴州-貴陽;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袁丕濟;翁文灝;郁國城;錢昌照;郁啟寅;劉治熙;孫延中;孫越崎;王擏;劉基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6/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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