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所屬各機關呈繳民國三十四年第四期利息案

龍溪河水力發電廠工程處為繕具一千萬元之借款書一紙呈請鑑核備查,中央電工器材廠第四廠蘭州電池支廠繳送購麥貸款利息尾數一七三三三元送款簿繳款書,酒精業務委員會奉令飭解三十四年第四期應付利息開具中國銀行支票連同繳款書一併呈請鑑核示遵,明良煤礦局電復息金二四三五○四九元擬請在續撥三十五年度創業費內照扣經電示獲准請即轉帳並補填繳領款書備報,資源委員會電台灣省長官公署台灣省銀行請充分撥借在台各事業所需資金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04
  • 相關地點
    四川-瀘縣;安徽-安慶;廣西-柳州;四川-萬縣;甘肅-蘭州;重慶;上海;南京;四川-內江;四川-資中;貴州-遵義;臺北;雲南-宣威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黃育賢;蔡增杰;劉祖煇;王監二;童舒培;陶永明;張承祜;惲震;馬師亮;徐名材;貝季瑤;蔣易均;嚴家淦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0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