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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所屬鋼鐵事業機關工貸借款案(二)

雲南鋼鐵廠前向昆明中國銀行訂借工貸款國幣二千八百萬元一案依照合約規定應於三十三年三月份起開始按期還本付息惟該廠煉鐵廠即須復工須款至鉅無力償債經函該行將工貸合約展緩六個月未獲答覆經資源委員會轉商中國銀行總管理處覆以准展延三個月自本年六月份起按月攤還,威遠鋼鐵廠以該廠前後押借工貸二千萬經呈請准予提出生鐵八百二十七噸作質在案截至三十三年三月底止已押借生鐵銷售三百一十餘噸其中二百噸業經繳還二成價款一百二十萬元外一百一十餘噸應還原押額六成三百餘萬請仍提生鐵一百一十一噸作押等情查該廠應還原押借額六成請仍提生鐵一百一十一噸押借一節姑予照准惟應繳還之流動金及押借款兩成一百零三萬兩千三百元應即繳會又該廠押解額度已滿所請已生鐵兩百噸再押五百五十八萬元未便照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12
  • 相關地點
    江西-泰和;雲南-昆明;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包可永;吳兆洪;張峻;曹麗順;翁文灝;鄭葆成;錢昌照;胡嘉詔;靳樹梁;湯尚松;蘇曾詒;嚴恩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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