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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業務委員會籌還四川酒精廠所欠款項案

液體燃料管理委員會為四川酒精廠積欠款項計二百三十萬元嗣後酒精業務委員會成立四川廠業務由該會統籌借款已由該會承認代還歷經數月未見踐諾乃請設法解決及酒精業務委員會遵令先行設法歸還經收到中央信託局借款後即派員持款前往商請先行入帳而液體燃料管理委員會一再拖延不收不拒往返五次至收得交通司貸款將全部借款開具支票送往該會等僅將籌借款經過情形備文請鑑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8/1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秦汾;沈熊慶;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9/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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