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鎢業管理處與交通銀行透支合約案

鎢業管理處為該處向南昌交通銀行所訂透支額度增至一百萬元茲准該行函送合約並請俯准賜函該行總管理處聲明按照合約第二條之規定負責保本保息並經指示將與交通銀行新訂透支合約抄呈備查,鎢業管理處為該處各事務所砂價迭經增加各項運雜費用逐漸增漲又奉令准在寧都成立第十四事務所需用資金頗鉅前與南昌交通銀行所訂透隻合約一百萬元之額度不敷週轉擬擴充為二百萬元並重訂新約檢具新訂透支二百萬元合約抄本呈請鑑核備查並賜函交通銀行總管理處保證,鎢業管理處為該處與江西裕民銀行洽商質押透支總額增為五百萬元茲准該行同意並送改訂透支合約因財政改制故改由資源委員會擔保除檢同合約並電請賜予簽蓋保證分別存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28
  • 相關地點
    江西-南昌;江西-虔南;江西-贛縣;江西-龍南;江西-寧都;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程義法;翁文灝;錢昌照;季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5/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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