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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縣煉油廠請撥週轉金及呈繳流動金利息案

巴縣煉油廠因每月約計需桐油五十噸現每噸價格已近四十萬元週轉金實感不敷且復興公司又不允將戰時運輸管理局移交前公路總局第四煉油廠接辦國庫所撥之基金先行撥發桐油供用惟擬請准予撥給兩個月購油週轉金四千萬元專作購買桐油之用以利生產經指令所請撥發款項應俟三十四年度工貸洽定後再行核議及電該廠查所結欠本會流動金本息經如數清償自上期結息日起至本息清償日止之應付利息茲經結算計共十四萬餘元並附發計息清單仰即呈繳以資清結另巴縣煉油廠為解繳週轉金四十萬元及暫墊追加維持費二百五十萬元檢同繳款與交通銀行支票二紙一併觧繳請核收印發回證經指令該款業已照收入帳並印發回證一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24
  • 相關地點
    四川-巴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羅宗實;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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