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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請撥借流動金及經費案

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川西水力發電勘測處為利用枯水時期勘測灌縣水力發電廠地址需將動力鑽機與手搖鑽機運往灌縣合需運費二百萬元非該處所能負擔擬請電業處先行墊付分十個月歸還又鑽探時期所需酒精費用應如何處理呈請核示,電業管理處為上清淵硐發電工程進行已達重要階段因物價人工不斷增漲經費不敷應用請墊撥一億五千萬元經核示准予發給但需補具借款書及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呈復已遵令補呈又因趕工所需呈請提前撥發三十七年度四月份以後經費三十億元經指示應補填借款書備核,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因經費過少維持因難呈請暫借六億元以應急需經核示准予借發並補具借款書送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9/24
  • 相關地點
    四川-灌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黃育賢;陳中熙;孫越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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