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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器廠請撥流動金案

天津機器廠前曾奉核定分別由四行工貸支用及鈞會自付公費中賜撥週轉金惟四行工貸手續未備一時未能動用而暫向交通銀行透支以資週轉另因營業收入僅及每月薪工材料等開支之半呈請除賜撥已核撥之週轉金外再核增三億元週轉金經指示四行工貸款之一億五千萬元仍照原案訂約用款所請由會提借一億元且免計利息等,天津機器廠為發放工資向天津中國交通兩銀行洽商借用五千萬元而電請准予照借及經准由會撥借一億五千萬元後業已領訖該款並填具流動金借款書送會鑑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15
  • 相關地點
    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王守秦;錢昌照;杜殿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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