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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酒精廠請撥流動金案

西北補給區司令{#施北衡#}電請一次撥發咸陽褒城兩酒精廠三個月原料費並嚴飭趕製交貨及咸陽酒精廠廠長{#蔡憲元#}以酒精料價飛漲週轉金不足應用電請速撥款濟急,資源委員會令飭酒精業務委員會應在所收訂金內酌撥週轉金予咸陽酒精廠及酒精業務委員會呈復已將訂金五千萬匯交該廠,蔡憲元以咸陽酒精廠資金短缺原料購運困難酒精業務委員會又遲匯訂金五千萬其洽訂之六萬加侖酒精難如期交貨且亦須先供給西北補給區三萬五千加侖電請撥給週轉金一億元並指示解決辦法,資源委員會電飭酒精業務委員會儘速籌匯一億元予咸陽酒精廠再西北補給區司令部三萬五千加侖訂單併入六萬加侖訂單內並商液體燃料委員會將成品儘先分配該司令部與電飭咸陽酒精廠退還西北補給區司令部訂金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1/24
  • 相關地點
    陜西-咸陽;陜西-南鄭;陜西-褒城;重慶;河南-南陽;貴州-安順;陜西-寶雞;四川-廣漢;西安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趙煦雍;黎開源;胡宗南;包可永;施北衡;蔡憲元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0/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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