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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硫酸廠等五廠借款案

{#洪中#}電為江西省重工業理事會向四聯借款一千萬元已在渝商定請就近代為促撥濟急經會電覆四聯工貸一時尚難簽約已商妥提前支借一部分江西五廠可先借用三百萬元應急其中一百萬元由江西硫酸廠支用,{#曹浩森#}電{#翁文灝#}{#錢昌照#}五廠週轉金三百萬元已照收並分配各廠請補寄匯水單並續匯借款餘額七百萬元濟急,江西省重工業理事會呈報四行千萬元借款先匯撥三百萬已由建設廳洽收附呈各廠分配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28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洪肇生;曹浩森;楊綽庵;吳兆洪;杜殿英;洪中;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9/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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