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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電廠請領經費案

蘭州電廠為年關即屆各項合同有尚未付之款且須購煤請速通知國庫將三十年十至十二月份各月事業費共十二萬元一次匯蘭以濟燃眉,資源委員會發款通知稿准發蘭州電廠十四萬元經蘭州電廠補具領款書請予存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23
  • 相關地點
    甘肅-蘭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曾詒;楊正清;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3/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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