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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總臺請領經費案(一)

資源委員會無線電總台呈報前奉令准將充實機件設備計畫緊急預算書內所列各費編入三十一年度概算惟刻仍需定款五萬元且辦理技術人員訓練班亦需預算五萬元請准予先行撥發以應眉急,{#吳兆洪#}呈報無線電總台前以向外購買器材曾由本會墊付惟該台聲稱購置器材專款內可向中央無線電器材廠收取攤款後劃扣及請在中央無線電器材廠三十二年度經費項下代該台扣收攤款並收回本會所墊付之款,鎢業管理處湖南分處呈報據銻業管理處稱擬自三十二年七月份起由銻業管理處電台代發各處電報時一律照發報字數分攤收費並函請鎢業管理處亦依照月終計字分攤費用等經指示准按發報字數分攤收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10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潘毅;翁文灝;錢昌照;馬熙民;李鳴岐;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8/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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