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電業管理處請領經費案

電業管理處處長{#陳中熙#}呈報前與湖南電氣公司商股股東聯合辦事處所訂每月七百萬元之管理費過低而擬根據原訂之合作備忘錄照原比例分繳管理費惟該商股所得部分倘未達一千五百萬元時由本會在應得管理費中劃出補足一千五百萬元歸其收取經指示准自三十七年三月份起照數增撥但如不及此數時仍應依原約規定在公司營業收入項下支付,電業管理處呈報廣州電廠一月份總管理費已匯鈞會財務處收存工貸戶並抵作電業管理處應繳之一部總管理費茲填具繳款書呈送查核並請發回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12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陳中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1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